question-icon 杨森诉张丽离婚案审理期间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应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在打离婚官司,现在还在审理期间,突然发现我们之前的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了,这种情况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继续打离婚官司,还是直接撤诉呢?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婚姻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婚姻登记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而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时,意味着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就好像这段婚姻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杨森诉张丽离婚案审理期间,婚姻登记被依法撤销,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之间原本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了。既然婚姻关系不存在,也就没有所谓的“离婚”一说了。此时,继续进行离婚诉讼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处理方式是撤诉。因为离婚诉讼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被撤销后,这个前提已经不存在。如果不撤诉,法院也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裁定驳回起诉。因为法院审理案件是基于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就无法对离婚纠纷进行实质性的审理和判决。 对于当事人来说,虽然婚姻登记被撤销后离婚诉讼会面临撤诉或被驳回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没有其他需要处理的问题。比如在同居期间可能存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诉讼。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同样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总之,即使婚姻登记被撤销,当事人也应该妥善处理好相关的后续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