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适用于哪些对象?
我想了解一下假释的适用对象。我有个亲戚在服刑,我想知道他这种情况能不能适用假释,所以想搞清楚法律规定假释到底适用于哪些人,是所有罪犯都可以吗,还是有特定的条件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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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一种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提前释放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在监狱里表现不错,满足了一些要求,就可以提前出来,但在一定期限内还需要接受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限制和条件。首先,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意味着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假释。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本身限制人身自由程度较低,不存在提前释放的问题;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期较短,也不适用假释。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一般是指犯罪分子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 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为了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对他们的假释进行了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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