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欠款纠纷民事诉讼庭审流程是怎样的?


镇江欠款纠纷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 首先是开庭准备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通俗来讲,就是要确认参与庭审的人都到齐了,然后告知大家在法庭上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比如觉得某个审判人员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就可以申请其回避。 接着是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这一步就是大家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证据等展示出来,让法庭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这个时候双方就可以针对之前展示的证据和事实,发表自己的观点,进行辩论。 再之后是制作庭审笔录阶段:庭审结束后,要制作庭审笔录,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原告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签名盖章。笔录记录了整个庭审的过程和各方的发言内容。 接下来是法院合议庭评议阶段:法官们会一起讨论、分析这个案件,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 最后是择日宣布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评议结果做出判决,然后选择一个日子公布判决结果。如果是当庭宣判的,法院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相关概念: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的活动,为法庭作出正确裁判奠定基础。 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