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专利如何申请?


在珠海申请专利,首先要明白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申请并审查合格后,申请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权。 申请前要先检索,确定发明内容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已存在相关内容,可能影响授权概率。 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向专利局提交相关文件。专利局会审查文件规范性、内容清晰度以及申请人信息填写的正确性。符合条件的,会确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并通知缴纳费用。这里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文件应符合格式等要求。 2. **审查阶段**: - **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会先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同时审查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如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缺乏技术内容、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申请手续审查。若不合格,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否则申请视为撤回,经补正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与已有专利相同。《专利法》对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 **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若申请人未请求提前公开,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若请求提前公开,专利局可早日公布。公布后申请人获得临时保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没有授权前的公布阶段。 - **实质审查阶段(仅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若申请人已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生效,进入实审程序;若申请日起满三年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请求未生效,申请视为撤回。实审期间会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授权条件或存在缺陷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陈述意见或修改,否则申请视为撤回,多次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3. **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进入授权登记准备。专利局复核授权文本法律效力和完整性、校对著录项目后,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费用,按期办理的,专利局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此外,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会提出复审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