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伦理,也触犯了法律。当老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子女不赡养老人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
一、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儿女在一个地方的,到儿女所在地法院起诉;不在一个辖区的,可以在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
-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追索赡养费的,需要将所有子女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有关部门的调解记录等;老人生活困难、需要赡养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 身份证明: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主体资格。
三、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材料并立案
当事人准备齐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包括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格式、证据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等。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向原告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一次性告知原告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原告应按照要求进行补充或修改后再次提交。
四、案件审理与判决
- 送达与答辩: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
- 调解: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高效、便捷、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等优点。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审理与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行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子女确实存在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法院会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包括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
五、执行阶段
如果子女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扣划子女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子女的财产,将子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确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实际案例分析
张大爷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但近年来,两个儿子却对张大爷的生活不闻不问,拒绝支付赡养费,也不照顾张大爷的生活。张大爷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大爷首先向自己住所地的基层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向两个儿子送达了法律文书。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进行了调解,但两个儿子仍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两个儿子每月向张大爷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并定期看望照顾张大爷。判决生效后,两个儿子仍然拒不履行,张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了两个儿子的银行账户,并扣划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张大爷。
法律建议
- 对于老人来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记录、自己生活困难的相关凭证等,以便在起诉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对于子女来说,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应当自觉履行。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应与老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