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概念及法律条文规定
特殊累犯和特别累犯在本质上是同一概念,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我国刑法典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特殊累犯(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 犯罪类型特定: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例如,甲曾因参与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符合特殊累犯关于犯罪类型的条件。
- 刑罚种类及轻重不受限: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比如,乙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管制,刑满释放后又犯恐怖活动犯罪,依然构成特殊累犯。
- 时间间隔无限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也就是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例如,丙在20年前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于20年后又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同样构成特殊累犯。
三、特殊累犯(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
- 犯罪性质要求不同: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而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例如,丁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犯抢劫罪,构成一般累犯;而如果丁前罪是恐怖活动犯罪,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则构成特殊累犯。
- 刑罚要求不同: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特殊累犯对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及轻重没有限制。例如,戊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又犯抢劫罪且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一般累犯;若戊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拘役,后罪是恐怖活动犯罪,也构成特殊累犯。
- 时间间隔要求不同:一般累犯要求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例如,己在2015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20年刑满释放后,在2023年又犯盗窃罪且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一般累犯;若己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刑满释放10年后又犯恐怖活动犯罪,依然构成特殊累犯。
四、法律建议
- 对于曾经犯过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再次犯罪的严重后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重蹈覆辙,因为一旦再次实施相关犯罪,将作为特殊累犯受到严厉惩处。
- 普通公民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远离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因无知而陷入犯罪泥潭。
- 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特殊累犯的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性质,确保对特殊累犯的惩处符合法律要求,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