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仅有双方达成协议还不够,还需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合同才真正生效。实践合同的这一特征,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二、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一规定明确了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合同的成立是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的。
三、结合实际案例分析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借贷合同作为实践合同的特点。
案例:甲和乙是朋友关系,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借款10万元,乙表示同意,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期限、利息等相关事项。然而,在签订合同后,乙由于自身财务状况出现问题,并未实际向甲提供这10万元借款。后来,甲因未能获得借款导致生意受损,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甲和乙签订了借款合同,但由于乙并未实际向甲提供借款,根据法律规定,该借贷合同并未成立。因此,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的诉求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中,只有当出借人实际交付了借款,借贷合同才成立并生效,双方才开始受到合同的约束。
四、借贷合同作为实践合同的意义
- 保障出借人的权益
将借贷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要求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后合同才成立,这可以避免出借人在未实际交付借款的情况下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例如,在一些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出借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改变出借的意愿,如果没有实践合同的规定,出借人可能会因为已经签订了合同而陷入困境。
- 确保借款的真实性
实践合同的要求可以确保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只有当借款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成立,这样可以防止一些虚假的借贷合同的出现,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五、实用法律建议
- 对于出借人而言
在决定出借资金时,要谨慎签订借款合同,并确保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同时,要保留好借款交付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
- 对于借款人而言
在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要关注出借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如果出借人未能按时提供借款,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尽快履行出借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借款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
总之,借贷合同作为实践合同,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和法律规定所决定的。在实际的借贷活动中,借贷双方都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