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二十年被辞退该怎么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二十年了,最近公司突然要辞退我。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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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年被辞退时,补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知道“经济补偿”这个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公司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要给员工支付的一笔钱,用来弥补员工因为失去工作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公司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您的情况中,工作了二十年,正常情况下公司要支付二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就不同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要是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您,它就得支付四十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但如果是因为您自身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您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您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等情况。所以,您要先确定公司辞退您是否合法,再依据法律规定来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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