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铺办了房产证后还能退铺退款吗?

我之前买了个商铺,已经办好了房产证。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把铺子退掉并拿回购房款。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已经办了证的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是否还可以退铺退款,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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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退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买商铺并办理好房产证之后,通常情况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产的所有权也已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是有可能退铺退款的。 从法律原理来讲,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购房者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铺退款。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某些配套设施建设,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的自主意愿,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条件。例如,如果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购买商铺的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以主张法定解除权。常见的情况有开发商交付的商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正常使用;或者开发商隐瞒了商铺的重大瑕疵,如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铺退款,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条件。一般来说,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商铺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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