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还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者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名。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信罪需达到“情节严重”,以下这些情况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是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同时给三家不同实施网络犯罪的团伙提供技术支持,那就满足这个条件了。 二是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比如有人帮助网络犯罪者进行资金流转,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三是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例如通过在网站投放广告等形式,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五万元以上资金。 四是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要是因为帮助网络犯罪活动而获得了一万元以上的非法收入。 五是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这就是说之前有过类似违法被处罚经历,又再次犯同样性质错误。 六是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被帮助的人实施网络诈骗,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者有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七是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八是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这两种情况是针对一些重要账户和卡片交易行为的规定,如果达到相应数量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就算确实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没办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