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误工费和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其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方面,分以下几种情况: -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合法收入。例如,某人月工资5000元,因伤误工1个月,实际减少收入5000元,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元。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以每天、每月或每年为单位)×误工时间。 - 对于无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比如,某人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6万元,平均到每月为5000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10000元。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时间(以天数为单位)×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以每天、每元为单位)。 -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例如,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4500元,受害人误工3个月,误工费就是13500元。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时间(以天数为单位)×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以每天、每元为单位)。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营养费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的赔偿标准通常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医疗机构的意见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证实受害人确实需要额外补充营养以及补充营养的期限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则会因地区、案件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没有一个固定的统一标准,通常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酌定。例如,在一些轻微伤害的案件中,可能营养费赔偿金额较低;而在严重伤残的情况下,营养费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对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