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出生的属于未成年童工吗?
我是2007年出生的,现在想找份工作,但又担心自己属于未成年童工,不被允许工作。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未成年童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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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未成年童工”的概念。未成年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判断2007年出生的人是否为未成年童工,需要看具体出生日期。如果截至当前时间,这个人还未满十六周岁,那么就属于未成年童工。例如,如果一个人是2007年10月出生,在2023年10月之前他就是未满十六周岁,属于未成年童工。如果已经满了十六周岁,那么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童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和经过审批的情况下除外。 此外,《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对使用童工的行为作出了更为具体的处罚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非法招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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