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是否管用?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结束这段婚姻,但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想通过起诉离婚,可又担心起诉不管用,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起诉到底有没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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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是管用的。在法律上,离婚起诉是指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意味着,如果起诉方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第一次起诉时证据不足未判离,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再次起诉,法院也会支持离婚诉求。此外,通过离婚诉讼,还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离婚起诉是解决婚姻纠纷的一种有效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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