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家里给买了套房子。现在我有点纠结这房子算不算婚前财产。要是以后万一有啥变故,财产分割会有啥说法呢?我就想弄清楚这结婚用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咋界定是不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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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用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全款购买,并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毫无疑问,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因为在结婚前,购房行为已经完成,产权也明确归属于购房一方,所以它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婚前购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就意味着另一方也对房子有了贡献。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都有出资,比如转账记录、购房协议等。如果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在分割时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要是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另一方又没有充分证据,可能就会面临不利的局面。 另外,如果房子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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