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近正准备结婚,对象在婚前买了房子。我想了解下,像这种婚前买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我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个房子以后和我有没有关系,要是有特殊情况也希望能提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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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原则上不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是说,如果一方在婚前就买好了房子,并且付了全款取得了所有权,同时房产证上只有其一人名字,那这个房子妥妥就是他/她个人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主张分割的。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只有他自己名字,这房子就只属于小张。 不过呢,要是双方有特别约定,情况就不一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且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这个婚前房子归共同所有,那就得按照约定来,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归首付款支付方所有,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要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添附行为: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或财产,使原物价值增加的行为,比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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