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按揭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还在按揭的房子。当时买房的情况有点复杂,我也搞不清这房子到底怎么算。现在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离婚时房产还有按揭没还完的情况,房子会怎么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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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是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先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一般不宜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其次,若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关于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的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能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二是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相关概念: 房屋他项权登记:是指房产登记机关对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 。 物权期待权:是指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情况下,虽然尚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物权,但赋予其类似物权人的地位,其对物权的取得有期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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