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按揭房该如何计算?


离婚时按揭房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计算方式及法律依据: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不管登记在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例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包括首付、还贷等情况)进行判决。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到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孩子的抚养问题等相关因素,以做出较为公平合理的判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归属与房贷分配**: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为共同债务。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承担剩余房贷,并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例如房屋价值100万,剩余房贷30万,取得房屋一方需补偿另一方(100 - 30)÷2 = 35万。二是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先偿还房贷后,剩余部分由夫妻双方平分。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还贷方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而房贷仍由房屋所有人继续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