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按揭房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住的房子是按揭买的,还没还完贷款。我们在房子怎么分这个问题上有分歧,我想知道法律在离婚按揭房分割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房子到底该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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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揭房的分割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一方独自所有的财产 。 对于离婚按揭房的分割,有多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按揭房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也就是提前将房屋所有权人写明,并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结果分割房产,这种方式法律是认可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房产。 如果按揭房是夫妻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在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此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如果是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由双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分割。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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