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关于逃税罪的条文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七里面对 逃税罪是怎么规定的。我朋友好像涉及到逃税方面的事情了,我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逃税罪具体是怎么界定和处罚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也能给他提供点有用的建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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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中,逃税罪是一项重要的罪名,而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的条文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完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逃税罪。简单来说,逃税罪就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对于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打击逃税这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另一方面也给予了纳税人一定的改正机会,鼓励他们主动纠正错误,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这样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一定的人 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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