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对逃税的判刑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逃税判刑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要是有人逃税了,到底会怎么判呢?是根据逃税金额来定吗,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呀,希望能详细了解下逃税判刑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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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对于逃税的判刑有明确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说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逃税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总额10%及以上 ,不过不同税种具体标准可能有差异。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少交了税,而且少交的税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就要面临刑事处罚和罚金。 要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那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因为逃税金额更大、比例更高,对国家税收造成的危害更严重,所以处罚更重。 另外,扣缴义务人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而且,对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不过有个特殊情况,如果有上述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体现了法律既严厉打击逃税行为,也给有逃税行为的人改正的机会。 相关概念: 逃税罪: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达到一定数额和比例的犯罪行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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