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偷税漏税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在处理公司税务问题,有点担心操作不当会涉及偷税漏税。就想搞清楚刑法里关于偷税漏税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达到什么程度会触犯刑法,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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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偷税漏税有明确且详细的规定。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简单说,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干脆不申报,从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这就是偷税漏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要是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那就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扣缴义务人,要是采取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也依照前面的规定处罚。而且,如果多次实施这些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不过还有个特殊情况,要是有上述偷税漏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般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举例来说,如果一家企业通过做假账等手段,少缴了大量税款,而且少缴税款占应纳税额比例达到百分之十以上,那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要是企业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一般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偷税漏税:指纳税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逃税数额:即纳税人逃避缴纳的税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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