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做鉴定时可以交复印件吗?
我最近在派出所涉及一个鉴定事项,我手上只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不在身边。我想知道在派出所做鉴定的时候,能不能交复印件上去,会不会因为是复印件就不被认可,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展开


在派出所做鉴定时能否交复印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鉴定的概念,鉴定是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受指派或委托,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一般来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是鉴定的基础要求。原则上,为了保证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当提交原件。因为原件能够更直观、准确地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减少因复印件可能存在的失真、篡改等问题带来的误差。例如在笔迹鉴定中,如果提交复印件,可能因为复印过程中的字迹变形、颜色差异等因素,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提交复印件的。如果确实无法提供原件,比如原件丢失、原件被其他机关留存等,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说明情况,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配合派出所采取其他措施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例如提供能够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人证言、其他相关证据等。如果经过派出所审核,认为复印件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且通过其他方式也能证实其真实性,那么复印件也有可能被接受用于鉴定。但如果派出所认为复印件存在疑点且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可能还是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