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鉴定文书是否应该复印给当事人?

我之前涉及一个案子,里面有相关的鉴定文书。我想知道我作为当事人有没有权利拿到这份鉴定文书的复印件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我能不能拿到。
展开 view-more
  • #鉴定文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鉴定文书通常是需要复印给当事人的。 首先,从法律的公平和透明原则来讲,当事人有权知晓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鉴定文书作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当事人理应获取。这有助于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的情况,保障其在诉讼过程中的知情权和辩护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鉴定意见等。并且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鉴定文书作为证据,当事人需要获取以便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持或者进行反驳。 在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里的告知通常理解为要提供鉴定文书的相关内容,一般以复印等形式给予当事人。这也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的质证和辩护。 此外,在行政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有类似的精神,强调当事人有权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鉴定文书,以保证其能够在行政诉讼中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综合来看,鉴定文书一般是要复印给当事人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