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复印件可以进行鉴定吗?
我手上有一份文件,只有复印件,里面的笔迹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想通过笔迹鉴定来确认一些事情。但我不知道复印件能不能用来做笔迹鉴定,所以想问问大家,在法律上,复印件是否可以进行笔迹鉴定呢?
展开


在法律实践中,笔迹鉴定一般是通过对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笔迹特征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比对,来判断文件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通常情况下,进行笔迹鉴定最好使用原件,因为复印件在复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失真、模糊等问题,导致笔迹的细节特征丢失或改变,从而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使用复印件进行笔迹鉴定,但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从鉴定机构的角度来看,如果只有复印件,鉴定机构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比对样本和准确的笔迹特征而拒绝鉴定,或者即使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的证明力也会相对较弱。因为复印件不能完全反映出原件上笔迹的真实情况,比如墨水的渗透、纸张的纹理等信息都会丢失。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仅提供复印件进行笔迹鉴定,另一方当事人往往会对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出质疑。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也会更加谨慎地对待复印件的鉴定结果。所以,如果可能的话,尽量提供原件进行笔迹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证明力。如果只能提供复印件,建议先与鉴定机构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接受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