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我公司招了一些临时员工,不确定要不要给他们缴纳社保。要是不缴,怕违反法律规定;要是缴,又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临时员工到底需不需要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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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临时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不能简单一概而论,要根据临时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类型来确定。 如果临时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并没有区分是长期工还是临时工,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履行社保缴纳义务。 若临时员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时,《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对于非全日制的临时员工,用人单位无需为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但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所以,用人单位要根据临时员工的用工形式,准确判断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保,避免因违法未缴纳社保而面临法律风险,如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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