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分。我们在买房时的出资情况比较复杂,婚后也是共同还贷。想了解下这种有房贷的房子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分割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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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屋分割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双方协商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这是最为理想和便捷的方式,既能体现双方的意愿,又能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法院判决分割的不同情形** 1. **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且协商不成**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比如,房屋还在建设中,或者虽然已经交付但还未办理房产证等情况。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2.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首付20万购买房产并贷款8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0万,房产增值了50万,那么在离婚分割时,要考虑共同还贷的30万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3.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例如,夫妻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归属都有强烈的意愿,并且愿意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归属,那么出价高的一方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4.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经评估机构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为100万元,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那么该方需要给予另一方50万元的补偿(假设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相等)。 5.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双方都不想拥有该房屋,那么可以通过法院的程序将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将所得的价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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