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属于童工吗?
我家孩子17岁,想找份工作补贴家用,但又担心这算不算童工,企业会不会因此受罚。想了解下17岁在法律上到底是不是童工,能不能正常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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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不属于童工。 首先,明确一下“童工”的法律概念。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这是依据我国《劳动法》所做出的明确界定。而17岁已经超过了16周岁,所以从法律角度讲,17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而是未成年工。 其次,关于雇佣17岁工人是否违法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见,17岁工作是合法的,企业雇佣17岁的劳动者不违法。 最后,关于企业非法使用童工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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