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中,16岁算童工吗?
我朋友家孩子刚满16岁,想出去打工补贴家用,但又担心这属于童工。想了解下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16岁到底算不算童工,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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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6岁不算童工。 首先,明确一下“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身体和心智发育上还不够成熟,从事劳动可能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若违反该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也有相关处罚措施,比如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相关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若童工在被送回前患病或者伤残,使用单位或个人要负责治疗并承担相关费用。 虽然16岁不属于童工,但属于未成年工。《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还规定了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保障他们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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