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就是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过程。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一审程序主要包括公诉案件的一审程序和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下面我们分别介绍。 首先是公诉案件的一审程序。 第一阶段是庭前准备。法院在决定开庭审判后,会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法院还会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这一阶段是为正式庭审做各种准备工作,确保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是法庭审判。法庭审判又可以细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小阶段。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接着是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 自诉案件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点。例如,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总之,2024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审程序是一套严谨且规范的体系,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平。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