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我是债权人,债务人最近有一些转移财产的行为。我想知道在2024年,法律上对于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还有撤销权成立得满足啥条件,这样我就能判断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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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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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要理解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的条件,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债务人财产以及撤销权的概念。债务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破产程序中,属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的总和。它是破产程序进行的基础,关系到债权人最终能获得多少清偿。而撤销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其债权的行为。 债务人财产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已经拥有的财产,还是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新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畴。例如,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等,只要是符合上述时间范围的,都可界定为债务人财产。 关于撤销权成立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根据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是无偿转让财产的;二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是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是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是放弃债权的。比如,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这种行为就可能被撤销。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这里所说的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下,还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这种行为也可能被撤销。 总之,要使债务人财产的界定撤销权成立,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和行为类型等条件。债权人或者管理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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