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山东遭遇了人身损害事件,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想了解一下2024年山东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标准,比如赔偿项目有哪些,各项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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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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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遭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甚至死亡时,要求行为人或者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一种侵权法律制度。在2024年山东地区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赔偿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药、做了检查,这些费用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只要有正规的票据,都可以要求赔偿。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误工费方面。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说,你因为受伤没办法上班,这段时间少挣的钱就是误工费。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有明确规定。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是在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顾时产生的费用。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 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像你去医院看病打车或者坐公交的费用,都属于交通费。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第九条有体现。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比如你因为受伤住院,在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条。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你受伤后需要补充营养,医生会给出相应的建议,按照这个建议来确定营养费。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有规定。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你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就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二条有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比如你因为残疾需要购买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就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会涉及到的费用。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受害人不幸死亡,其家属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受害人有需要抚养的孩子或者老人,就会涉及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总之,在山东地区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要依据这些标准来确定赔偿数额,同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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