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定理由都有哪些?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法定理由在这两种方式下有不同体现。 协议离婚的法定理由很明确,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简单来说,只要夫妻两人都真心愿意分开,并且对孩子、财产这些问题商量好了,就可以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相对复杂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如下: 首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两种情况都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 其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等方式折磨家庭成员,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等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都严重伤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 然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不仅会导致家庭财产受损,还会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 接着,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要持续满两年时间。 另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还有,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及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