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的3种情况是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的三种常见情况主要涉及不同程度的工伤损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医疗费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标准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评定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交通食宿费则是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其次是因伤致残的情况。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会根据伤残等级额外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 最后是因工死亡的情况。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总之,不同的工伤情况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和项目,职工和其家属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申请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