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评估不满意该找谁?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给的拆迁评估结果我很不满意,感觉评估的价格和实际情况差太多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下对拆迁评估不满意的话应该找谁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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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时,是有相应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的。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发布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当你对拆迁评估不满意,第一步可以找做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你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其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评估报告中你认为存在的问题,比如评估方法不合理、对房屋状况的认定有误等。 如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你仍然不满意,那么第二步,你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此外,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后,你还是觉得不合理,并且认为拆迁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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