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拘役4个月还会判刑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拘役的情况。我朋友被判定要拘役4个月,我不太清楚这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判刑情况。就想知道这种已经确定拘役4个月的,还会不会再被额外判刑呀,想了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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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拘役本身就是一种刑罚。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就近拘禁、强制劳动的刑罚,它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所以,如果已经明确判处拘役4个月,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不存在数罪并罚等特殊情况下,就只执行这4个月的拘役刑罚,不会再额外判处其他主刑。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要是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了,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比如之前被关了1个月,那么这1个月可以折抵刑期,实际执行拘役的时间就相应减少。 而且,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一定待遇。他们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话,还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不过,如果在拘役执行期间又发现有其他犯罪行为没有被处理,或者出现漏罪等情况,那就可能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数罪并罚,量刑就会有所变化,要重新确定最终的刑罚。但如果仅仅是当前这个案件,判处拘役4个月,且没有其他特殊状况,就只会执行这4个月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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