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5年合同租了1年说不租了且不交租金,合同还有效吗?

我和房东签了5年的租赁合同,租了1年后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租了,也没交租金。现在不清楚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担心后续会不会有法律责任,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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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本身依然是有效的,但房东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 首先,从合同生效的要件来看,一份合同只要主体适格(即签订合同的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合同就是有效的。交付租金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即使承租人不交租金,也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当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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