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五年缓两年最后还要坐几年牢?
我被法院判了五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不太懂这个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两年之后我还需不需要去坐牢,如果要坐的话,还要坐几年呢?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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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判五年缓两年”这种表述是错误的,缓刑一般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设你说的是“判两年缓五年”,这其实是一个缓刑制度的体现。缓刑呢,就是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判两年缓五年”这个例子中,“两年”是原判的有期徒刑刑期,“五年”是缓刑考验期。在这五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等。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五年内严格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那么五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原来判的两年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也就是不用去坐牢了。 但要是在这五年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违反了上述规定,或者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会被撤销缓刑。要是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会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要是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要去坐那两年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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