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9级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9级工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也完全不了解,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哪些赔偿,该找哪个部门或者单位处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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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级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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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遭遇9级工伤时,赔偿问题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相应的实施办法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例如在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在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2.5万元,同时还会根据职工的年龄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工伤赔偿还包括其他一些费用。在治疗工伤期间,职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关于赔偿流程,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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