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加家暴罪怎么判刑?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遗弃罪和与家暴相关可能涉及的罪名及判刑标准。 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说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在遗弃中又对被害人施以打骂、虐待的等情况。 而“家暴”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罪名表述,在家暴过程中可能涉及不同的犯罪情形。如果家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家暴过程中存在使用暴力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当犯罪人同时犯有遗弃罪和涉及家暴的相关犯罪时,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数罪并罚就是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