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条规定?
我和别人起了争执,对方情绪激动就开始辱骂我,我心里很不舒服,也觉得对方这样做不对。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辱骂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哪条规定呀,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展开


辱骂他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通俗来讲呢,就是在公开场合用言语等方式去侮辱别人或者编造不实的事情去损害别人名誉,都在这条法律规定的约束范围内。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会被拘留五天以下,或者被罚款五百元以下;要是情节严重些,比如辱骂的次数较多、造成的影响恶劣等,就可能会被处以五天到十天的拘留,并且还可能要交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所说的公然,就是指在很多人都能看到、听到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情节较重的判定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是否对被辱骂者的生活、工作、精神状态等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所以,辱骂他人可不是小事,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