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辱骂他人犯法吗


言语辱骂他人是有可能犯法的。 首先,从民事角度来说,一般的言语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名誉权就是每个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讲,就是别人不能随便说一些损害你名声的话。受害人有权要求辱骂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 其次,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公然”就是指在公开场合或者让很多人知道的情况下。 再者,如果言语辱骂他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一般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管,但是如果严重危害到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了,比如引起社会动荡、损害国家形象等情况,即使受害者不起诉,司法机关也会主动介入。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如当众将粪便塞入他人口中等)、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情形。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辱骂他人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辱骂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相关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