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待遇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很好理解,就是在正常上班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工作的事儿受伤了,比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在上班前为工作做准备,像提前到车间整理工具受伤;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受伤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被打伤。患职业病的。长期从事特定工作,接触有害物质等患上职业病的也算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失踪。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就是说在上下班路上,如果不是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也算工伤。还有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接下来,我们讲讲工伤待遇申报需要哪些材料。根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可以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也可以到相关部门去领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这是证明你受伤情况的重要材料。此外,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总之,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申报时,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这样才能顺利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