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二至五人属于什么事故?
前几天看到一个事故新闻,说有两到五人死亡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死亡人数的事故是如何定性的。想知道它属于一般事故、较大事故还是其他类型呢?了解这些对于认识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后续处理很重要,所以想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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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该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把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这里“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所以,如果死亡人数是二至三人,属于一般事故;如果死亡人数是三至五人,则属于较大事故。这样的划分有利于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查、处理和救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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