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发生事故会怎样?


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义务。从法律角度来看,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是一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同时,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当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而发生事故时,责任的划分通常要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事故认定中,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的一方很可能会被认定负有一定责任。因为该行为增加了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一般而言,如果未摆放警示标志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发现前方状况而发生追尾等事故,未摆放警示标志的车辆驾驶人通常会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例如后车是否存在超速、酒驾等其他违法行为。如果后车也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责任。 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损失。 此外,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所以,驾驶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