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案不处理会留案底吗,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案底”这个概念。在法律语境里,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保存在公安部门的档案中。一般来说,只有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才会留下犯罪记录。 对于行政立案不处理的情况,通常是不会留下案底的。行政立案只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启动调查程序,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一定存在违法行为。行政案件要经过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如果最终没有认定当事人违法,或者没有作出处罚决定,是不会产生类似犯罪记录这样的案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在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如果行政机关在立案后久拖不处理,这可能涉及行政不作为。 如果遇到行政立案不处理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该行政机关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要求其说明未处理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行政案件进展,当事人有权知晓。 二是如果询问后仍得不到合理答复或者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三是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立案的案件作出处理。 总之,行政立案不处理一般不会留案底,但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