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是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或特定领域所适用的专门程序,它与一般程序有所不同,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行政许可事项的特点和要求。下面我们详细了解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适用特别程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应适用行政机关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的特别程序。例如,某地区要出让一片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就会采用招标或拍卖的方式来确定开采权的归属。 接着是认可类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对于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应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作出决定。比如,律师、医生等职业资格的取得,就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法律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等信息。 对于核准类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例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的质量检测,只有符合相关标准的药品才能获得生产许可。 最后是登记类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对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比如,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只要材料完备,就可以当场完成登记手续。 总之,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高效,不同类型的特别程序针对不同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在实际申请行政许可时,申请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特别程序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