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以后还需要刑事拘留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小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但是最近相关执法部门又联系我说可能要对我进行刑事拘留。我不太明白,已经受过行政处罚了,怎么还会有刑事拘留呢?想了解下行政处罚以后到底还需不需要刑事拘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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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和刑事拘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措施。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制裁。比如常见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它主要是针对行政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这表明当违法行为仅需进行行政处罚时,就按行政处罚处理;但如果该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即便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也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后续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行政处罚以后是否还要刑事拘留,关键在于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之前的行政违法行为后续被发现构成犯罪,那么就可能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措施。但如果只是单纯的行政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就不会再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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