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需要在多少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但是不知道相关部门要在多久之内书面通知我补正材料。我挺着急知道结果的,就怕时间拖得太久。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到底要在多少天内书面通知我进行补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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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的期限,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行政复议补正,指的是当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时,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相关材料或者对表述不清楚的地方加以明确,让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申请要求。这一规定能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所以,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要在收到申请的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了解这个时间规定,对申请人非常重要。申请人可以据此及时关注自己是否收到补正通知,以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保障行政复议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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