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会被视为亲生子女吗?
我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个收养的孩子会不会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相同的权利和待遇呢?比如在财产继承、赡养义务等方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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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收养子女通常是会被视为亲生子女的。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这个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会建立起拟制的血亲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收养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和亲生子女是平等的。 从权利方面来看,收养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养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养父母去世后,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和亲生子女的继承份额通常也是一样的。此外,收养子女在生活中也享有受养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比如接受教育、生活保障等。 从义务方面来说,收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对养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养父母年老体弱、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养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 不过,收养关系的成立是有严格法律程序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只有经过合法登记的收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养子女才能真正在法律上被视为亲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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