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对生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我从小被收养,现在亲生父母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不知道自己作为养子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生父母的这些遗产,很困惑,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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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对生父母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收养的法律概念,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它会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当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后,养子女就和生父母没有了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养子女通常是没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的。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养子女虽然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部分遗产。所以,养子女一般情况下对生父母没有继承权,但在扶养较多等特殊情形下,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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